2018上半年辽宁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17-12-27来源:易贤网

一、考试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辽宁省内,或省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在读的大学生,国民教育系列的成人高校毕业生、自考毕业生(不含在校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016年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辽宁省内的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及以下学历学生(以下简称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均可报考。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笔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报地址为www.ntce.cn),分为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

1. 笔试报名简易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辽宁)”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注册取得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学段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2. 笔试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考生在2018年1月16日至19日(17.00时截止)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取得网报系统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先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考试机构的处理。然后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七、其他说明

1.考生在笔试成绩查询时段内,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2018年上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4月17日以后。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5日内(具体查卷时间由省级考试机构确定),到当地招考办指定地点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查卷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复查结果由市级考试机构提供。考生在申请时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2.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3.2018年上半年面试报名时间为:4月19日--22日,具体面试要求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发布。

4.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

5.有关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www.lnzsks.com)网站查询《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八、各市(区)招考办地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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