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大人社发〔2017〕388号)规定,庄河市人社局申请组织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职教中心)、幼儿园教师59人,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性质为事业编制,共组织庄河市教育局所属25 所学校,招聘教师59人。
二、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报考小学音乐教师岗位,学历可放宽至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具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六)已被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录取的,或已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8年7月27日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庄河教育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须在2018年7月27日至8月6日期间登录庄河市教育网下载并填写《庄河市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8月7日----8月9日(上午8:00 --11:00,下午1:00—4:30)
2.报名方式:必须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庄河市第三十初级中学(庄河市消防队、图书馆南侧)。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学科),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现场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①《庄河市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2份(附件3,用a4纸下载打印表格后由本人用签字笔填写);
②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教师资格证(必须是考生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毕业院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原件、复印件各1份,网上确认件1份(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2018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学校证明;2018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须出具笔试成绩合格单和复印件,面试成绩合格全网页截图,或者是考取教师资格证的当地教育局开具的笔试面试合格证明);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庄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体检医院为大连市内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具有相当资质的公立专业体检机构。体检医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选取的2家医院中随机抽取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在录取时限内(至公示期满)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在职报考人员在考察和体检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必须在2018年8月2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逾期拿不到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选岗原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生按照学科岗位要求,依次进行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庄河教育网)。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庄河市教育网、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新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在此期间不能在事业单位之间流动。
七、咨询服务
招聘政策咨询:庄河市教育局人事科
电 话: 0411-89819557
投诉举报:
电 话: 0411-89706359
八、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选岗等)请留意庄河市教育局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庄河市教育局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