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博(硕)士高层次人才充实到市直事业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国全日制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工作人员、原为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考职位请查阅四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ui.gov.cn/)和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zq.hrss.gov.cn/)。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所需资料:报考者可在2018年1月3日至1月12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内,持《2017年四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硕)士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须有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盖公章)和本人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2张(其中1张请自行贴报名表、1张制作准考证)到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报名,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不能到现场的可将有关资料电子版扫描件压缩包于规定期限内发送至邮箱zqshgwy@163.com,或将有关材料邮寄至四会市东城街道广场南路13号四会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股。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考人员须按《2017年四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硕)士岗位表》(附件1)需求的专业及层次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及学位证上的专业为准。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后,工作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诚信考试,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考生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考单位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有疑问或收到投诉举报的,可在招聘工作全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即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3、经资格审核合格后,由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考生准考证。考试具体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人员名单依据报考岗位取得准考证资格人员实际人数参加考试,具体事项将在上述网站公告。面试由四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硕)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上述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四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硕)士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有关政策
1.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博士聘用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七级(相当正科级),硕士聘用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相当副科级),享受单位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3.免房租安排入住人才公寓。3年内免房租安排入住市人才公寓。对没有入住人才公寓的,按人才公寓租房补贴标准给予补助。
3.发放安家补助。按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每人每月1500元,发放3年标准发放安家补助。安家补助费在到岗工作开始一次性发放,如服务未满3年,因本人原因解除聘用关系的,需将安家补助按比例退回。
退回安家补助计算公式如下:安家补助退回金额=已领取安家补助金额*(1-已服务月数/36),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本公告由四会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8—3366131。
附件:
四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硕)士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