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和田县招聘教师公告
2017-12-18来源:易贤网

为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解决我县教育系统面临的师资紧缺等问题,经和田县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语教师2871名。

一、招聘范围、条件及报到时间

(一)招聘名额

面向全国招聘教师2871名,其中:学前幼儿教师1207名,小学教师1133名,初中教师197名,高中及职业技术学校教师334名。

(二)招聘对象

1、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8年毕业的在校生学校开具证明后可报名),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历。

2、专业要求:详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时间:2017年12月18日(赴具体省市时间和相应招聘组联系)

(四)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优良,作风正派。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5、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中专)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且学历已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注册备案。

6、应聘者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或者mhk三级乙等及以上。

(五)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在各类招录招聘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

未满的特岗教师)以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6、现役军人。

7、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8、和田县财政已招聘录用的人员。

9、和田县行政、事业单位开除、解聘、辞退、辞职的人员。

凡在招录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三、工资待遇与管理

(一)工资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享受与在编人员同岗同酬待遇,博士学历6125元/月,研究生学历5939元/月,全日制本科学历5865元/月,全日制大专5801元/月,中等专科学历5707元/月(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

(二)优惠政策

1.招聘且被录用人员前往我县的单程费用汽车、火车票硬卧以下(包括硬卧)全额报销,飞机票按火车硬卧给予报销。

2.为聘用人员提供周转宿舍。

3.为聘用人员提供基本的生活用品。

4.和田县教育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三年合同,在合同期内,我县积极为聘用教师创造条件,鼓励新聘用教师积极参加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考入特岗序列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相应手续。

(三)管理与考核

1、聘用人员由和田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剂工作岗位,聘期三年,聘用期满三年自动解聘。

2、聘用人员的日常考核管理,由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学校具体进行实施,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按有关程序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招聘人员必须在三年内参加自治区特岗入编计划考试,三年内未被自治区特岗计划录用的,自动解聘;三年内不符合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条件的三年合同期满自动解聘。

四、其它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更换联系电话,必须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4、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名地点:定西市人社局三楼

新疆联系电话:姚乐芳 18690334318

定西联系电话:0932--8866642

中共和田县教育局党组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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