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及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开展2018年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硕士研究生岗位。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3.单位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北马路354号
4.相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人事部门)电话:022-27285108
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计生委人事处022-23337653
考务、网站咨询电话: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人才服务部022-58077819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附件:2018年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聘计划表.xls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