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事项说明
2017-10-26来源:扬州市财政局

一、报名程序

1、自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交费;

2、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

3、现场资格审核、发证。

二、报名条件

扬州市考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证书。本市在校生按照《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报名。

三、报名地点(也是发证地点)

考生网上报名时按照《通知》要求选择报名点。扬州报名点如下:

1、广陵区(含生态科技新城)

四望亭路40号广陵区财政局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87340204

发证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开发区

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907室

联系电话:87962163

发证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3、邗江区(含蜀岗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兴城西路185号邗江区财政局五楼507会计科

联系电话:87862273

发证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4、江都区

长江路150号江都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联系电话:86978603

发证时间:上午8:25—11:50,下午2:00—5:30

5、仪征市(含化工园区)

真州西路64号仪征市财政局会计科

联系电话:83434700、83435396

发证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6、高邮市

高邮市海潮路47号财政局北2楼204室

联系电话:84616752

发证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7、宝应县

苏中中路555号宝应县财政局会计科

联系电话:88236925

发证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四、报名费用

报名总费用130元, 2017年11月1日-12月5日在网上自行交费。

五、资格审核

《通知》要求实行后审,即:考生考试通过后,领证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发证点(报名点)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扬州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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