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各有关高等学校:
我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分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等六个考试类别。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我区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有一定艺术专业基础。
二、考试时间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时间:2017年12月3日。
(二)书法类专业考试时间:2017年12月4日。
(三)音乐类专业笔试科目《听音记谱》、《乐理》考试时间:2017年12月4日下午;面试科目考试时间:2017年12月5日-8日。
(四)舞蹈类专业考试时间:2017年12月5日-8日。
(五)播音主持类专业考试时间:2017年12月2日-4日。
(六)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考试时间:2017年12月3日。
各类专业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详见本文附件。
三、考试地点
(一)广西师范大学考点。
在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等六市报考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到广西师范大学考点(育才校区,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参加考试。
(二)广西艺术学院考点。
在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钦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八市报考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到广西艺术学院考点(南湖校区,地址:南宁市教育路7号)参加考试。
(三)广西民族大学考点。
所有报考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的考生到广西民族大学考点(东校区,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参加考试。
四、统考科目及分值
(一)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3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
(二)书法类专业统考科目为《楷书临摹》、《隶书临摹》、《书法创作》3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
(三)音乐类专业统考科目分基础科目3科和专业科目1科,共4科。基础科目为《听音记谱》、《乐理》、《视唱》3科,属必考科目;专业科目分《演唱》、《演奏》、《舞蹈》,选考1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听音记谱0.4、乐理0.5、视唱0.6、专业科目1.5)折合成300分。
(四)舞蹈类专业统考科目分基础科目2科和专业科目1科,共3科。基础科目为《基本功》、《民间舞》2科,属必考科目;专业科目分《古典舞剧目》、《民族舞剧目》、《其他舞种》,选考1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基本功1.1、民间舞1.1、专业科目0.8)折合成300分。
(五)播音主持类专业统考科目为《综合专业素质》、《普通话语音》、《才艺展示》3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综合专业素质1.5、普通话语音1.0、才艺展示0.5)折合成300分。
(六)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统考科目为《综合知识》、《故事写作》、《影视作品分析》3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综合知识0.6、故事写作1.2、影视作品分析1.2)折合成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