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音乐类专业统考科目及分值
2017-11-22来源:易贤网

2018年湖南音乐类专业统考科目及分值

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考试科目根据主科所报类别的不同,分为两种类型:

(1)主科报考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序号 考试科目 占总分比例
1 主科(任报一类) 声乐(含美声、民族、流行唱法) 75%
钢琴
器乐
2 视唱 10%
3 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笔试,80分钟) 15%

  (2)主科报考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序号 考试科目 占总分比例
1 理论作曲 ①和声(笔试,180分钟) 30%
②作曲(笔试,180分钟) 30%
③钢琴演奏 15%
2 视唱 10%
3 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笔试,80分钟) 15%

报考音乐教育专业或音乐表演专业还须参加面试。音乐教育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具有二专业(除主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的表演能力。音乐表演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气质、身高等专业条件,要求:①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气质好;②以声乐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以器乐、钢琴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③专业条件达到所报专业的规定要求。面试只计合格与不合格,音乐教育专业面试不合格者不能报考音乐教育专业,音乐表演专业面试不合格者不能报考音乐表演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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