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呼和浩特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2017-10-23来源:易贤网

按照自治区总工会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呼和浩特市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20名。现将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范围

本次共招聘20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详见附件《呼和浩特市总工会2017年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计划》。

二、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将选派到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会、苏木(乡镇、街道)工会、嘎查(村、社区)工会和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中,专职从事工会工作。主要职责是,指导所辖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发展工会会员,开展工会各项工作,完成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工作任务等。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较高的文化素质;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3.热爱工会工作和群众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适应基层工作;

凡身体有残疾者应在报名资格初审阶段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向聘用单位提前声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报名;凡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计算机、语言文字、声乐、舞蹈、美术、书法特长的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五年(2012年8月30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5.与其他企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关系且所在单位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6.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四、报名工作

本次招考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报名日期:2017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24时止;

(二)报名网址:http//www.hrliren.com;在首页“通知公告”或“求职招聘”-“在线报名”处找到“呼和浩特市总工会 2017年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报名”,依据页面提示进行报名信息填报(请在pc端进行报名填报)。

报名者只许填报一个地区的一个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三)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将依据应聘条件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信息的人员进行淘汰。资格初审通过者将会在立人人才网站进行公布(网址:http//www.hrliren.com)。

(四)资格复审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知方式电话或网站);

2.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呼和浩特市总工会招聘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打印,且贴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双学位人员需提供两个学位的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学历查询结果,自行在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

(4)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3.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者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发现报名材料不完整的,请报考者及时补充,不能按时补充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缴费和领取准考证。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资格复审通过者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

1.开考。所有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素质测评部分占比85%,工会相关内容占比5%,公文写作占比10%;

3.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综合知识素质测评+工会相关内容+公文写作,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4.成绩公布。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全部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通过网站和电话方式进行查询、公布、通知。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必须持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电话和网站方式予以告知(公布);

2.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尚在合同期内的报考人员,要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考的证明,凡不能够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考核范围。在此比例的报考者若面试测评与岗位要求不匹配,则取消或延后本次相关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总成绩通过网站方式予以告知(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应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六、考察与录用

(一)延伸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旗县区工会具体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进入考核范围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市总工会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经考核合格的,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限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报到。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及呼和浩特市总工会有关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规定要求执行,正式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八、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应对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考录过程中凡发现有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录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三)招考聘用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立人人才网站进行公布(网址:http//www.hrliren.com),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应聘人员联系方式务必准确,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四)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471-5981560、5981605

1、《呼和浩特市总工会2017年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计划》

2、《呼和浩特市总工会2017年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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