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楚雄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17-10-20来源:楚雄市人社局

楚雄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

资格考试报名相关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财政局、各乡镇、市属各部门: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楚财会〔2017〕36号)要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8年5月12日开始进行。现将楚雄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均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含订购考试用书费用和邮寄费)。

二、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考生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再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成绩合格,但报名条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将无法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责任由考生自负。港、澳、台报考人员按文件要求执行。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报名考试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30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7年12月5日。报名网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驻楚雄市辖区内的州级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中央、省属单位网上报名点选择“州级”,其余选择所在县市报名点即可。

(二)考试收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云价收费函〔2016〕46号)精神,初级职称的收费标准为56元/科。考生网上交费后需回单位报销考试费的,可凭本人身份证件、网上报名信息表和网上打印的《云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到州、县市财政局开具《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并加盖会计类考试收费专用章。初级网上交费开具收据时间截止日为2017年12月10日,过时不再开票。

(三)教材的订购:考生在报名时自主网上订购考试用书,由快递直接邮寄至本人。为确保网报订购数量准确,各县市财政局不得在网外订书。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1至11日。请考生在该时限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5月12日开始进行,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六)成绩查询:2018年6月12日前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查询考试成绩。查询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尽快到市财政局会计科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三张小一寸照片),并办理资格证申领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网报上传照片规格要求:清晰标准免冠照片,宽114像素,长156像素,文件类型:jpg,照片背景:白、蓝、红。文件大小15KB以内。

(二)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宣传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等各项考试考务工作。

(三)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会计科反映,不得擅自处理。确保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四)需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前培训的考生,可自愿到楚雄州财政局会计函授学校(双建路经贸巷5号)报名,联系电话:312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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