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决定开展安吉县县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推出35个职位,选调名额37名,具体职位详见《安吉县县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干部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根据职位需求,公开选调面向县内和面向全市两个层面。
1.面向县内。安吉县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教育局、卫计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可参与选调,学校教师、医院医护人员不纳入选调范围。
2.面向全市。湖州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敬业精神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勤奋,务实创新。
3.工作能力强。具有胜任岗位工作的实际能力、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资格条件
1.40周岁及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选调职位有特殊规定的,以职位具体要求为准;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4.编制类型和人员身份一般应对等,其中公务员与参公人员可互通,其他均不得跨类别选调。
5.符合所报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宜报考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选调范围:
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2.乡镇(街道)(包括安吉开发区、示范区安吉分区)新录用机关事业人员,服务期不满2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处分期间的;
5.其他不宜办理转任、调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9日—9月5日下午17:30时止。
(2)报名方式:报名者从湖州人才网、安吉新闻网、安吉县政府门户网下载《安吉县县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同意后,到各选调单位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报名人员的选调资格。
2.资格审核。各选调单位负责本单位选调职位的资格审查并汇总,并将汇总表按照干部归口管理的原则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进行备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由各选调单位通知参加面试。
3.面试。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得列为考察对象。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县编委办等单位干部参与担任评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同时可邀请一定数量的“两代表一委员”参与现场监督。
4.组织考察。选调单位根据面试综合情况1:1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注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5.讨论确定。根据考察情况,由选调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选调建议人选,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后确定拟选调人选。
6.网上公示。拟选调人选统一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办理调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调动手续。事业人员具体岗位等级根据各用人单位实施方案聘用。
五、其它
1.咨询具体职位情况的,可联系每个职位后的选调单位咨询电话。
公开选调政策咨询电话:安吉县委组织部公管办0572—5123855,安吉县人力社保局0572—5123465。
2.本公告由安吉县委组织部、安吉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中共安吉县委组织部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9日
附件:
附件1:2017年湖州市安吉县县级机关和事业单位选调干部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