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医疗保险研究会招聘简章
2017-07-27来源:易贤网

一、招聘介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4〔2016〕93号),2014年经职能部门批准,自治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组建了“自治区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平台”,管理自治区区内及跨省异地就医工作,经办异地就医费用结算业务。2017年,国务院提出年底前,国家人社部要求8月底,要在全国全面实现跨省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内蒙古医疗保险研究会作为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平台的服务机构,现根据异地平台的工作需求招聘13名工作人员,并负责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事宜。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其中,财务专业人员10名,医学专业2名,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1、财务专业:要求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需掌握会计预算、核算、统计、经济及相关专业技能;

2、医学专业:要求专业为临床医学。往届毕业生需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不要求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有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3、计算机专业:要求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呼和浩特市户籍;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截止2017年7月31日之前;

3.年龄要求:198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持有计算机二级证书;

5.熟悉并了解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险制度及相关政策;

6.具备招聘计划所要求的专业和相应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且服务期未满的在编人员;

4.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才网招聘专栏(http://www.nmgrc.com )

(二)报名时间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已开通)

2017年7月26日9:00至2017年7月28日15:00,本次考试报名通过率(网上资格初审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为5:1,达到预计报名人数(网上资格初审审核通过人数)后,系统自行截止报名。

注意:网上资格初审按照首次填表报名的时间顺序依次审核,按照各岗位网上资格初审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5:1为止,之后的报名人员将审核不通过,也不再另行通知。

报考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三)填写登记表

报考者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者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从大学填写包括起止时间、专业、院校等);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接收重要事项的通知。

(四)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采取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

审核时间:7月26日9:00至7月28日17:00。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于7月29日08:00—18:00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程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不指定参考书目。本次笔试只提供汉语试题,考生只能用汉语答题。

(二)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提前3天在报名网站招聘专栏进行公告通知。

(三)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考生应以汉语回答,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提前3天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告通知。

(四)成绩

考生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录用及公示

本次招聘最终录用人员将按照考生最终成绩进行确定,并在报名网站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以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二)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内蒙古医疗保险研究会对此次招聘全程监督。

(四)本简章由内蒙古医疗保险研究会负责解释。

招聘使用单位:内蒙古医疗保险研究会

报考咨询电话:0471-6606325

监督电话:0471-6606242

内蒙古医疗保险研究会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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