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汕头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2017-07-20来源:汕头人事考试网

各位考生、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7〕22号)文件精神,本项考试报名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7月19日9:00-8月9日17:00。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有关文件要求——《关于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点击跳转),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后认真填报,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和网上交费,否则后果自负。

二、 本次考试我市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交费方式,考生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在规定的时间(10月9日 9:00-10月13日 17:00)打印准考证后即可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采取考后审核原则,请考生务必下载打印《考试报名登记表》,先自行保存,待考试全科通过后根据通知要求再到我办参加审核。

四、如需开具财政收费票据的,请于2017年8月10-14日凭身份证复印件、开票申请及缴费扣款凭据到我办办理(地址:汕头市金湖路146号金湖大厦3楼),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生注册的用户名及登录密码务必妥善保存,各项职称考试报名及考前打印准考证均需使用。一旦遗失,后果自负。

六、本项考试报名施行属地原则,选择汕头考区的考生原则上在考试。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七、考生应及时留意汕头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考试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54-88329783。

八、为方便考生实时掌握考务作息,我办现已开通微信公众平台“汕头考试办”,通过该平台推送公务员考试、专业资格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等考试项目的报名、成绩、审核、领证等考务信息。关注微信公众平台“汕头考试办”,可通过搜索微信号STKSB0754或公众号“汕头考试办”,或扫描以下二维码:

名单

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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