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杭州市桐庐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7-07-14来源:桐庐人才网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根据《关于开展乡镇(街道)、机关部门中层及中层以下干部跨单位交流的通知》(县委组〔2017〕24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选调交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二、选调对象和基本要求

(一)选调对象:县级机关、乡镇(街道)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对象为全县各级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事业单位职位对象为财政补助经费形式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卫计系统下属医院)。新录用试用期人员均不列入此次选调对象。

(二)基本要求

参加跨单位选调交流的,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报县级机关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职位的,需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原部门公务员、事业人员交流到乡镇(街道)工作的,须在部门和乡镇(街道)工作累计满5年;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不能参与选调。

2.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试用期可不作要求。

3.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能报名。

5.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能报名,工作经历时间和年龄计算至2017年6月1日。

6.公安、城管、教育系统、双直管和县人社局下属单位干部参加选调,须经其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并适当控制人数。

三、方法和程序

按报名审核、公开竞岗、决定选用的方法程序进行。

1.报名审核。报名时间:2017年7月16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各选调单位,乡镇(街道)、分水江工程管理局职位到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见附件1。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主报名相结合,采用现场报名的方法。报名时需按规定填写《报名表》,并提供能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受理报名时,由选调单位当场完成资格审查。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

2.公开竞岗。经资格审查,同一职位选调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1:2及以上的,选调单位组成考核组,先进行面谈考核,并按1:1确定考察对象;选调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2的,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面谈和考察由选调单位自行组织。

3.讨论决定。根据面谈和考察情况,由各选调单位(主管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按人岗相适要求择优提出拟调人选,报县人力社保局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可暂时空缺。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原则上要尊重个人意愿,应积极鼓励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对象报名,做好组织推荐。特别是县级部门,要鼓励年轻干部踊跃参加乡镇(街道)职位的选调。

2.参与选调人员不得在本次选调过程中晋升职务,不得转变身份。

3.各单位除今后两年有大的断层,一般不得超编制选调。

4.报名者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资料真实性负责。在整个竞岗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

5.选调信息查询网址:桐庐人才网(www.tlrc.com.cn)。

6.本公告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4212801。

桐庐县乡镇街道、机关部门

中层及以下干部跨单位交流工作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

附件:

1.2017年杭州市桐庐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职位及条件表

2.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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