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州市长兴环境保护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7-07-11来源: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因工作需要,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性、择优性、适岗性原则。

二、选调名额与岗位

乡镇环保所工作人员9名(编制放在环保所所在乡镇)。

三、选调范围

面向长兴县行政编制在岗人员。考虑工作性质,建议男性。

四、报名条件与资格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细致、勤奋踏实;

4、行政编制,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新录用到乡镇(街道、园区)工作的,需满5周年(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熟悉行政执法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处分期间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程序与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长兴县明珠路818号国际商务大楼11楼11F06。联系电话:6050902。

3、报名所需材料:

《长兴县环境保护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三年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环保局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发出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一定形式的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合格人数少于拟选调人数的,相应减少考察人数。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调的原则决定拟选调人选,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公示一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组织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报名者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必须作出承诺,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资格,并函告报名者所在单位。

2、考察结论不合格、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考察,确定无合格人员的,取消此次选调。

长兴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1日

长兴县环境保护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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