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共肇庆市鼎湖区委政法委员会招聘机关雇员公告
2017-04-27来源:鼎湖区人民政府网

因工作需要,中共肇庆市鼎湖区委政法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相关招录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机关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肇庆市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24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书),专业不限。

6、具有以下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熟悉电脑操作和办公软件应用;具有较好写作水平;具有汽车驾驶证。具有以上条件人员报名时附相关作品或证书证明材料。

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4月28日。

2、报名地点:鼎湖区罗隐路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三楼办公室。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毕业证书、身份证、工作证明、专业特长相关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可到鼎湖政府门户网http://www.zqdh.com.cn通知公告栏下载或到报名点领取《报名登记表》),交彩色1寸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

(二)考试

考试按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笔试成绩调整进入面试人数。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开始,笔试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生。面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笔试、面试确定考生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组织考察

由招录单位派出考察组,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招录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肇鼎府办【2016】7号)标准执行。

五、其它

未尽事宜,可向中共肇庆市鼎湖区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2622146,联系人:钟伙华。

中共肇庆市鼎湖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4月21日

附件:中共肇庆市鼎湖区委政法委员会招聘机关雇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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