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 公示期
2017年4月7日——4月17日
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红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通讯地址(邮编):红桥区勤俭道202号(邮编:300131)
电话:86516269
联系人:李萍 王祎
二、 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2017年4月7日
附件:《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