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各专业拟录取最低分数线及拟录取名单通知
2017-03-23来源: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网

各考生:

我院2017年自主招生考试工作已结束,根据我院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录取原则,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各专业最低拟录取分数线及拟录取考生名单,现进行公示(见附件1、2)。如对拟录取公示的考生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院招生办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将不予受理。

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同意(省招办将核查考生报名材料)后,将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和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

公示时间:3月21日—3月23日

招生办联系电话:020-86375471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方树栋

监督电话:020-86383623

传真:020-86374467

电子邮箱:fsd@gcp.edu.cn

录取相关说明

录取原则:

(一)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

(1)酒店管理、食品生物技术、市政工程技术专业考生文化素质考试采用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院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满分100分。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400分。

(2)美术类专业(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由我院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权重比例为2:1,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测试性测试满分值为100分。

(3)现代学徒制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由我院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权重比例为2:1。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值为100分。

(二)面向中职毕业生(含现代学徒制)

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考生成绩由各项考试成绩相加所得,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情况,根据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入学测试总分满分的50%的原则,划定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面向中职毕业生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90分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三)如申请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公示结束前下载填写“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放弃拟录取申请表”(见附件3)同时将申请表、自主招生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于3月24日17时前寄送达或传真(020-86375471)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经我院电话核实后才可取消拟录取资格。如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无提出放弃录取考生,影响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或普通高考录取,后果自负。

附件:

1.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各专业最低拟录取最低分数线

2.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各专业拟录取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cms.gcp.edu.cn/function_recruit/zs/zhaoshenggonggao/zhaoshengbangonggao/1bbobbkvfnter.xhtml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