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院2017年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已经结束,现根据招生章程,考核科目包括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二个科目,其中专业理论采用认定方式进行,我院根据中职学校提供的与高职学段相对接的中职学段专业课程成绩为基础认定专业理论成绩,按占40%的比例计入总分;专业技能考核采取面试或实操方式进行,由各中职学校按照不超过对口专业招生计划的1.5倍人数选拔考生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按占60%的比例计入总分。现将各专业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拟录取考生请认真详细阅读我院招生简章,我院根据文件精神将拟录取考生所有报考材料报送省招办现场审核,正式录取名单以省招办审定的为准。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将报送广东省招生办审核备案,经审查合格后,我院将公布正式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名单公布和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都通过我院招生网发布,敬请考生关注我院招生网)。
仍然未取得符合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拟录取考生请于2017年12月31日前由中职学校统一收集后将复印件(交由毕业中职学校审核后,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学校红色印章确认)补送我院招生办备案。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12月份在当地参加2018年高考报名,成功报名后必须将“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即“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复印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学校红色印章确认)报送到我院招办。
逾期未交上述两份材料,将取消录取资格。
如对拟录取公示的考生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院招生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否则将不予受理。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7月7日—7月20日
联系部门: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3-3936666
传 真:0763-3936888
反映情况的联系电话和书面材料要求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将不予受理。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