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2017-03-22来源:华南农业大学网

一、复试领导及专家组设立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的原则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组,由院长、书记及分管副院长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复试小组组长组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确定各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具体工作、审核复试专家小组的复试记录与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按各招生专业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任,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党委办公室成员1人,成员中有1人负责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有1人负责思想品德考核,另设工作秘书1名,负责事务协调及记录统计工作。

复试专家小组应全面掌握学校及本学院制订的复试工作方案,在结合本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及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确定考生面试、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等综合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其中组长要对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小组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工作秘书负责查验复试考生身份,并详尽规范地做好复试记录,复试结束后将复试原始材料整理完好交学院办公室。

二、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汉语写作水平等,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人文素质、举止礼仪、表达能力等。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

三、复试时间、地点、程序

(一)报到程序:

初定时间:2017年3月22日上午8点30分至下午3点

地点:食品学院301室

请考生持《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招收硕士生复试通知书》(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下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可视为原件)到食品学院301室报到,主要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

(1)往届生需提交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原件用于核对,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2)应届生需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原件用于核对,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3)需提交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后视同原件);

(4)忘记带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考生,务必于3月31日前交到学院317,没有材料的不录取。

(5)需要收取其他材料的考生会另外说明。

(6)3月22日上午考生在食品学院报到后,需进行考生填报导师意向选择,同时考生需明确复试所在小组及具体复试地点。

(二)复试程序

1、3月23日(星期四)上午8:30开始进行复试;

2、复试分组及具体安排详见学院网页通知公告;

3、各小组现场抽签确定复试顺序,严格按照顺序进行面试;

4、学校体检安排请见学校主页通知;

四、复试成绩计算与使用

1、复试成绩:

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总成绩各按三分之一折算成百分制(100分),得出考生复试成绩。

2、综合成绩:

由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得出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成绩使用:

(1)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及格)。

(2)各专业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

(3)为公平起见,第一志愿上线生和调剂复试生的录取总成绩分开排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生;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信息公开

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信息公示等。

六、其他说明

学院招生复试及录取方案未尽事宜,请参照《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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