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安排与指引
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
专业 | 笔试与资格审查时间 | 面试时间 |
诉讼法 | 3月23日(周四) 下午14:30—16:30 考试地点:法学院302 | 3月23日(周四) 下午16:30开始 |
刑法、环境法、经济法 | 3月24日(周五) 上午8:30—11:00 考试地点:法学院302 | 3月24日(周五) 下午14:30开始 |
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立法学、民商法、民商法(单考) | 3月24日(周五) 上午8:30—11:00 考试地点:法学院302 | 3月24日(周五) 下午15:00开始 |
法律史 | 3月24日(周五) 上午8:30—11:00 考试地点:法学院302 | 3月24日(周五) 下午15:30开始 |
国际法 | 3月24日(周五) 上午8:30—11:00 考试地点:法学院302 | 3月24日(周五) 下午16:00开始 |
法律硕士(法学) | 3月24日(周五) 下午14:30—17:00 考试地点:逸夫艺术楼 (请于考试前到逸夫楼308课室查看具体考场) | 3月25日(周六) 上午8:30开始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3月25日(周六) 下午14:30—17:00 考试地点:第一教学楼 (请于考试前到一教208课室查看具体考场) | 3月26日(周日) 上午8:30开始 |
面试分组名单于复试当天公布。
复试面试地点: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法学院
(二)通过复试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3月27日(周一)上午9:00在南校园法学院门口公布。
(三)通过复试拟录取的考生请于3月27(周一)、28日(周二)上班时间到南校园门诊部体检。
二、复试体检标准依据以下文件执行:
1、《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2、《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3、《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a/g02a03/1327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