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龙华区发放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通知
2017-03-17来源:龙华区公共事业局网

龙华区各考生:

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将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我区报名参加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提交报名资料并审核通过,并通过全部科目的考生。

二、发放时间

2017年3月16日至3月2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三、发放地点

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国鸿大厦2栋503室。

四、有关要求

(一)本人领取证书的,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证书、合格人员登记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五、其他事项

证书、合格人员登记表领取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合格人员登记表作为考试档案,需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

龙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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