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第一中学(天有实验学校)2017年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2017-03-15来源:临沧市教育局

临沧市第一中学(天有实验学校)

2017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门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及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增加临沧市第一中学天有实验学校教师编制30个,并参加2017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门公开招聘。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增加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岗位、名额:语文教学岗位7个,数学教学岗位8个,英语教学岗位8个,物理教学岗位5个,计算机教学岗位1个,历史教学岗位1个,共30个公办编制教学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学校工作分配和安排;品德高尚,身心健康,能胜任应聘专业高中教学工作,能准确把握学科课程标准及教材内容,不断学习教育理论,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好。

3.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关心爱护全体学生,管理措施得当,管理效果好。

4.能积极参与或承担学校课题研究任务,组织或参与编写校本教材。

5.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未就业的应届(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2日在云南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临沧市教育局网站和临沧市第一中学天有实验学校校园网站发布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现场洽谈及招聘

1.现场报名

(1)时间及地点

预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星期四)上午09:00—10:00;

②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西区田径场2017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双向选择洽谈会安排的临沧市第一中学(含天有实验学校)展位。

联系人:李老师:13759365540

胡老师:15087860908

杨老师:13988334690

兰老师:18288363293

③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2)提交资料:2017年的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非2017年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双学位双学历的必须提供双学位双学历证明。

(3)资格审查及面试通知:2017年3月23日上午由临沧市第一中学天有实验学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门公开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程序。资格审查符合学校招聘要求的,12:00前电话通知其参加面试,同时告知说课课题、说课地点。

(4)原则上每个岗位需有3名以上应聘人员报名方可组织考试,若应聘岗位人数不足,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

说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指导监督下进行。实行程序、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采取百分制计分,由考试考核组组织实施。

(1)说课内容:

根据高一年级相关学科的教学内容由专家组织命题。

(2)说课方式:

应聘人员按照应聘岗位要求的说课内容进行说课,并在说课前将说课稿(一式3份)现场分发给3位评委,说课时间为10分钟。考试考核组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测评。

(3)说课顺序:

提前15分钟由工作人员核对应聘人员信息,并组织应聘人员进行抽签,按抽签顺序号进行说课。

(4)说课时间及地点安排:

①说课时间:2017年3月23日下午13:00—18:30

②说课地点: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联系到的教室内进行。

3.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核分结束后,当天及时进行公布。

4.确定拟聘用人选及签订拟聘人员有关事宜协议

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选的说课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签订就业协议书及相关附属协议。

5.完善相关工作,资料装盒归档备查。

四、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

1.资格复审

2017年7月1日至7月15日,签约对象持学历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到临沧市第一中学天有实验学校进行资格复审。同时提交《云南省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研究生必须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两个学段的学历认证报告)。因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2.体检

2017年7月中旬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执行,确认是否符合拟聘所需的身体条件,费用自理。按《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若出现违约的拟聘用人员,按附属协议须向学校交纳相应的违约金后学校才给予办理解约手续和退还就业协议书。

4.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市级机构站点→临沧市政府→工作部门→临沧市教育局网站和临沧市第一中学天有实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5.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资格审核合格,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者,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经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工作结束后,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1)学校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招聘方案既定岗位设置确定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拟聘用人员一旦被聘用后,必须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2)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具体代理的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和近姻亲关系参加应聘的,不得参与招聘工作。每个应聘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其余应聘者回避。

(二)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阅卷、回收等工作。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选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选聘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选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0883-2123988 (市第一中学办公室)

监督电话: 0883-2131867 (市人社局专技科)

0883-2124315 (市教育局人事科)

0883-2139422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临沧市第一中学天有实验学校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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