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爱卫办副主任1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丽水市县以下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领导干部。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9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 受处分期间的;
4. 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宜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的。
三、遴选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比选、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转任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lishui.gov.cn);丽水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http://wsjsw.lishui.gov.cn/)。
(二)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1日至3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丽水市卫生计生委(花园路1号)368办公室。
联系电话:2091277,2091279。
报考人员填写《丽水市卫生计生委公开遴选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表在本公告发布网站自行下载),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部门初审并签署同意意见后,持报名表、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工作总结、为主起草的重要文稿、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署名文章等材料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由丽水市卫生计生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出通知。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四)比选
由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教处将所有符合条件人员的信息整理成册,按照比选办法量化评分、核分,排出先后顺序,提交委党委会议集体研究,按照遴选计划数和报名人数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是否进行面试,由市卫生计生委商市人力社保局确定。
比选根据学历、工作业绩、年度考核、获奖荣誉、文字综合能力等进行。
(五)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合格分线60分,低于该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根据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转任
体检、考察后,丽水市卫生计生委党委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报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对象,拟遴选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报人力社保部门审批后,办理转任手续。
本次遴选工作由丽水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纪委派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组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丽水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2017年3月9日
附件:2017年丽水市卫生计生委公开遴选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