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镇远县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2017-03-03来源:镇远网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⑤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

2、高级资格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①《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②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60号)中规定条件。

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不得以证件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报考。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中、高级资格报名时间统一为2017年3月5日—2017年3月30日;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贵州财政会计网http://kj.gzc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也可以直接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网报。

(三)报名地点:镇远县财政局监督股(会计事务管理办公室),地址:县财政局二楼,联系电话:0855-5717822。

三、报名收费

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6〕294)号规定执行(每科收费50元)。教材费:不再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的预订工作,由考生自行购买。

四、考试科目

(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贵州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贵州省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五、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时大纲。

六、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时间

中高级考试于2017年9月9日-10日举行。共两个批次。

1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17年9月10日(星期日)8:30—12:00。

(二)考试方式

2017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高级资格考试采用开卷纸笔方式。

镇远县财政局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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