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面试公告
2012-05-18来源:宿迁市人事考试网

根据《宿迁市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的规定,现将宿迁市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5月20日(周日),江苏省宿迁市淮海技师学院(江苏宿迁经济开发区苏州路1号)。请于当日早上7点到淮海技师学院5号楼报到,逾时30分钟者视同自动放弃。

二、需提供的材料

①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参加我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请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或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等组织推荐相关材料,无需学生证)。②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③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经所在院、校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情况的证明材料;担任学生(党、团)干部的须提供聘书原件或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获得各级各类奖励(不包括奖学金)的须提供证书(如无原件,请校方党委出具获得荣誉证明)。④《江苏省宿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征求意见表》(学校提供,从宿迁党建网(http://sqdj.gov.cn/2012xp/yjb.rar)下载,正反面打印,填写意见、盖学校(或分校)公章,由学校密封后交考生带至现场)。

上述所有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需查验原件并上交复印件1份(《征求意见表》无需复印),请考生提前准备好。

三、相关要求

面试人员分组,请到宿迁党建网(sqdj.gov.cn/2012xp/2012_f.xls)查询。

考生须着便服入场,不得穿戴标志性服装。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与选聘资格相关的材料必须齐全,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如有不明事项可致电(0527)84368162咨询。

请考生相互告知。

宿迁市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面试人员分组

宿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15日

宿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征询意见函

党委组织部:

贵校学生报考我市大学生村官已顺利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程序(具体名单附后)。请贵校根据学生档案和在校表现,填写《江苏省宿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征求意见表》(请在“现实表现”栏中出具学生现实表现鉴定,如有处分情况(包括已撤销)务必做出注明;在“院校意见”栏中明确该学生是否属于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是否为应届毕业生、是否能如期毕业和是否建议担任大学生村官,并给出综合评价意见,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该表需正反面打印,盖学校(分校)公章,校方密封加盖封印,交考生面试时带来。

请贵校认真把关、如实填写。感谢支持!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政府大楼806房间

联系人:蔡振

邮政编码:222800

联系电话:0527-84368162

表格请在宿迁党建网(http://sqdj.gov.cn/2012xp/yjb.rar)下载

江苏省宿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15日

相关附件

《样表.doc》和《意见表.doc》等4个附件来源于宿迁市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2年5月15日。

附件下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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