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汉商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2017-01-04来源:武汉商学院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的通知》(鄂教职成〔2013〕10号)要求,为做好2017年武汉商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依据烹调工艺与营养及西餐工艺专业考试的具体要求,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单独招生报考对象

凡是符合湖北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应届、往届相同或相近专业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武汉商学院单独招生考试。

二、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1)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 计划:40人

(2)西餐工艺专业 计划:40人

三、单独招生考试办法

学校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大纲(样题),经湖北省技能高考专家委员会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单独招生考试总分为700分,考试总时间为300分钟。

1.专业考试分为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操作考试两项,总分值490分。其中,专业知识笔试150分,考试时间60分钟;专业技能操作考试34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2.文化综合考试内容涵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知识。其中,语文分值90分、数学分值90分、英语分值30分,考试合计时间为150分钟。

四、单独招生考试报名

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需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部门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号,然后登录武汉商学院官网进入招生网,按照单独招生报名须知进行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1.湖北省2017年高考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0日至12月16日,武汉商学院单独招生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2月22日。

2.取得2017年湖北省高考报名号的中职类考生可登录武汉商学院官网,进入武汉商学院网站招生网,按报名须知进行网上报名。

3.考生须在2017年3月11日凭当地招办打印盖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到我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报名费270元,领取单招准考证;3月12-13日进行文化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未经过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可以报考。

5.往届中职毕业生报名,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中职毕业生报名,须持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生录取办法

1.考生技能实际操作考试成绩294分(含)以上为合格,293分(含)以下为不合格;文化综合考试和专业知识笔试缺考任何一门科目以及技能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排序录取;.按照文化综合成绩加专业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序录取。

2.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享受统一高考录取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技能高考的考试和录取。

3.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和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核实资格、学校考核公示、省招办公示无异议后,免试录取。

4、考试成绩经省教育厅审核后,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过武汉商学院官网查询),学校将于2017年4月10日前拟定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并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合格考生办理录取手续。已经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的考试和录取。

5.在考生预录取名单公示、审核通过后,2017年8月办理网上录取手续,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学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27-8479152 84791355

传 真:027-84791352

现场确认及考试地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16号武汉商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行政楼114室)

邮政编码:430056

武汉商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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