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丽水市统计局下属单位遴选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公告
2016-12-20来源: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

丽水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丽水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和丽水市统计局计算中心。

丽水市统计局是丽水市主管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丽水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丽水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均是丽水市统计局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承担局机关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丽水市统计局计算中心是丽水市统计局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完成各类统计报表及普查的数据处理任务,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机房和网络系统的管理,负责设备管理及维护等工作。

二、遴选岗位和条件

选调岗位 选调人数 选调单位 所学专业 选调条件
综合管理岗位(参照公务员管理) 1 丽水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 不限 (1)掌握基本财务知识或掌握经济工作知识(报名时附工作经历或学历证明);(2)有写作专长,发表过文章或撰写过重要文稿(报名时附相关证明)。限男性。
综合管理岗位(参照公务员管理) 1 丽水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不限 (1)掌握基本财务知识或掌握经济工作知识(报名时附工作经历或学历证明);(2)有写作专长,发表过文章或撰写过重要文稿(报名时附相关证明)。限男性。
数据管理和信息化岗位(事业) 1 丽水市统计局计算中心 计算机类专业 有较强的数据处理、计算机操作能力;具有计算机软件编程特长或信息化工作经验者,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限男性。

报名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丽水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和丽水市统计局普查中心需要国家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历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丽水市统计局计算中心需要事业编制身份,历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3、面向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系统,或具有政府部门统计工作2年以上经历的人员。(数据管理和信息化岗位放宽至在丽水市各县(市、区)工作);

4、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新提任领导干部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1.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

(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

3.丽水统计信息网

(http://www.lsstats.gov.cn/zwgk_10882/tzgg/,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4.丽水人事考试网站

(http://www.lsrsks.gov.cn,公示公告栏)。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址:丽水市统计局216会议室(市行政中心裙楼东侧2楼),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3日上午9:00—下午16:30。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需填写《丽水市统计局下属单位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经当地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并签署同意意见后,持报名表、身份证、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为主起草的重要文稿、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署名文章或为主开发的计算软件程序等材料,以及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公务员录用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事业单位录用证明。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由丽水市统计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出通知。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和转任资格。

(三)局党组比选

召开局党组会议。将所有符合条件人员的信息整理成册,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比选,确定比选人员优先顺序,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比选采取公开结构化评分形式,以所得总分合计由多到少排选优先顺序。其中,2个综合管理岗位符合条件人员共同比选,同意调剂者优先录用;1个数据管理和信息化岗位单独比选。比评评分标准如下:

综合管理岗位比选评分标准

评分结构 评分标准
学历高低 研究生及以上(8分) 全日制本科(6分) 非全日制本科(3分)
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实际需要的契合度 统计类及经济类专业(8分) 中文类专业(6分) 其它专业(3分)
工作经历与报考岗位实际需要的契合度 在丽水市各县(市、区)统计局或调查队系统工作2年及以上,每满一年记2分
在丽水市各县(市、区)工作,并具有政府部门统计工作2年以上经历的人员,每满一年记1分
原任职务情况 副科及以上(10分) 正股(8分) 副股(6分) 一般干部(5分)
提供1篇参加工作后本人作为第一作者的文稿,该文稿发表层次 国家核心期刊15分 国家级正式出版刊物10分 省级正式出版刊物6分 市级正式出版刊物3分 县级刊物1分
提供1篇参加工作后本人作为主要执笔人的会议文稿,该文稿的使用层次 国家级15分 省部级10分 市厅级6分 县处级3分 乡科级1分
奖惩情况 国家级奖励每项记8分 省级奖励每项记3分 市级奖励每项记1分
近三年考核情况 每获评一次优秀记2分

数据管理和信息化岗位比选评分标准

评分结构 评分标准
学历高低 研究生及以上(10分) 全日制本科(8分) 非全日制本科(6分)
工作经历与报考岗位实际需要的契合度 在丽水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数据管理和信息化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每满一年记2分
专业技术职称 10分(副高及以上) 6分(中级职称) 3分(初级职称)
提供1件本人为主开发的计算机软件程序,该软件程序的应用层次 国家级应用15分 省级应用10分 市级(或县级跨部门)应用8分 本部门应用6分
提供1篇参加工作后本人作为第一作者且与计算机专业相关的论文,该论文的发表层次 国家核心期刊15分 国家级正式出版刊物10分 省级正式出版刊物6分 市级正式出版刊物3分
奖惩情况 国家级奖励每项记8分 省级奖励每项记3分 市级奖励每项记1分
近三年考核情况 每获评一次优秀记2分

(四)体检、考察

根据局党组比选结果,根据遴选计划数1:1确定体检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报名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优先顺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转任。

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录用人选,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丽水统计信息网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发现拟录用人员有不符合遴选条件,或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转任资格。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根据相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拟转任人选在接到转任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转任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统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091601。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统计局

2016年12月19日

丽水市统计局下属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