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系统招聘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方案
2016-12-03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结合实际情况,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共有2个事业单位拟招聘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才4名,现提出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公开招聘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4名。招聘岗位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系统招聘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高级人才。

(二)招聘条件

⒈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4)符合岗位设定的年龄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为滨海新区卫生系统在编在职人员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信息查询

从2016年11月30日开始,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及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bh.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考生可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若对公告中内容需要咨询,可拨打公告下方的咨询电话向工作人员咨询。

四、招聘组织办法

(一)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9日8:00开始至2017年1月18日17:00结束(1个月)。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应聘人员从网上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人事科现场报名。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

报名地点分别为:

1.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人事科,地址:滨海新区南环路1200号。报名邮箱:tjsdgyyrsk@sina.com ;咨询电话:022-6310945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办公室,地址:滨海新区大港育秀街68号。报名邮箱:dgwsjfybjy@163.com;咨询电话:022—6339863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职位所需的证件;从事专业工作的有关业绩材料(2000字以内);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二)考核

采取考核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测评。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方式:

1.查阅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件及档案,了解其基本情况;

2.本人汇报从事专业工作情况总结,并提供技术工作业绩资料和研究成果;

3.考核组采取答辩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就专业技术方面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测查被考核人的专业能力等情况;

4.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组将各考核条件量化成分值,根据每个应聘人员的考核情况确定考核成绩,并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及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bh.gov.cn/)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滨海新区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出具考察材料。

六、公示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滨海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拟聘人员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名册》,报滨海新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同时,滨海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学历、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的验证工作。对提供虚假证件者,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验证费用由拟聘人员个人担负。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的同等人员标准执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由滨海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干部处进行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招聘部门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违者按违纪处理。严守保密纪律,面试试题的保管等须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并由专人负责,不得向外透露考官的组成。

在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 022-65305765

监督电话: 022-65306732

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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