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区县建筑管理总站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材料
2016-12-02来源:易贤网

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携带以下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复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需要证明的文件(如职称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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