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歌舞剧院招聘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方案
2016-12-02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天津歌舞剧院基本情况

天津歌舞剧院成立于1959年10月,为大型综合艺术表演团体,拥有著名作曲家王莘、曹火星、歌唱家于淑珍、关牧村和人民音乐家施光南等众多卓有成就的艺术家。主要职责是创作演出优秀(芭蕾舞/民族舞/歌剧/歌曲/器乐)等剧目,为观众服务。舞台美术作品创作,国内外舞台艺术作品演出艺术创作、表演人才培养。设置有创演民族舞剧、民族舞蹈、声乐的歌舞团;有编制完备、阵容强大、创演民族管弦乐及各类民族器乐演奏形式的民族乐团;有创演中外大型歌剧、交响音乐、声乐的歌剧团;有排演中外大型芭蕾舞剧及芭蕾舞作品的芭蕾舞团和担负大型剧目、综艺晚会舞美设计和制作的舞美中心和少儿艺术培训中心。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5.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招聘信息于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8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

2.报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尖山路96号,天津歌舞剧院人事科。

3.报名人员须携带如下证件、照片、表格:

(1)证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双面)一份;报名表所涉及的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照片:1寸、正面、免冠、红底、不戴任何失物的证件彩照3张。照片背面须写上报考专业及报考者姓名。

(3)表格:现场填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公布并通知到本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照以下程序参加考试。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笔试命题、监考、阅卷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4.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在天津歌舞剧院张榜公布。

(二)面试

1.面试由天津歌舞剧院组织实施。由有关专家、院领导、上级主管人事部门组成面试小组,对应聘者岗位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考核。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结果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的核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在天津歌舞剧院张榜公布。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待定。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九、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和《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报名电话:天津歌舞剧院人事科 022-28333916

监督投诉电话:市文广局人事教育处 022-23311195

天津歌舞剧院

2016年11月30日

附件:《天津歌舞剧院特岗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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