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青岛市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工作通知
2016-11-30来源: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2016年12月7日至9日。

二、办理地点:各区、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和系统报名单位。

三、办理手续: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全部单科合格证,两张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到区、市招考办验审,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填表盖章,然后现场照相确认、缴费。

四、办理本科毕业证书,须交验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毕业时间必须是2016年12月30日前),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五、用于免考的各类计算机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PETS)等,需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2015年前(含2015年)在外省借考的考生,请及时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gov.cn)查询转档号,并于2016年11月30日前持转考介绍信到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自考处办理登记手续,否则无法办理本次毕业证书。

七、办证费用:每人次人民币五十元整。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

附:青岛各区、市招考办地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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