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17年10月自学考试友情提示
2017-10-18来源: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7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1日-22日进行,我市23个考点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考场监控与省考试院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即时接通,同步全程监控。请考生严格遵守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按时到场,认真答题,诚信应考,取得好成绩。

一、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9]1号)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请考生掌握好时间。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坐错位置判零分”,“携带手机判作弊”,请考生对号入座,不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生要认真填写笔迹确认部分,否则成绩无效”。自考毕业证办理时,需由公安机关对考生的试卷答题笔记进行核对,发现笔迹不一致者,将按“替考”处理。

二、考试地点:以考试通知单为准。本次考试全市共设23个考点(详见附件:青岛市2017年10月高教自考考点一览表)。

三、答题要求:

1.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2B铅笔和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橡皮。

2.考生在领取到试题和答题卡后,应认真检查试题和答题卡的完整性,若发现破损、印刷歪斜、字迹模糊、折皱等问题请及时向监考员报告。

3.考试前,考生应使用黑色墨水签字笔在试题和答题卡的规定位置填写姓名、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准考证号、座号,并用2B铅笔将课程代码、准考证号、座号下面的信息点涂黑。

4.考生须在“考生笔迹确认部分”按规定抄写、填写相应内容。对提醒后仍拒不填写的考生应记录在考场记录中,考试结束后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九款: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按当科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5.考生必须按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题和草稿纸上的无效。

6.试题的作答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

7.选择题作答时,须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试题题号后的答案选项涂黑,填涂应准确、规范;修改答案时要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重新填涂,注意不要擦破答题卡。

8.非选择题作答时必须使用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严格按照试题要求,在答题卡上按题号顺序依次在非选择题答题区作答。作答时,须在“题号”栏内写明大题号,小题号书写在答题区域,超出答题区域或未书写题号的答案无效。字迹要工整、清楚,字距适当。

9.遇到暂时不会或者没有把握的题目时,可先预留出大致的答题空间,再继续下一题目的作答。

对答案进行修改时,可将删除部分用笔划去,然后在其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不能超出答题区域。禁止使用涂改液和胶带纸修改答题内容。

10.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无误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描清楚。

11.每个考生每科只限一张答题卡,不得增加答题或者粘贴其它答题纸。考生应合理安排答题空间,按题号顺序答题,答题内容写在其它位置无效。

1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的卷面清洁,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将答题卡折叠、损毁。

13.自考部分科目使用专用答题卡,请考生注意使用专用答题卡答题。

2017年10月自考专用答题卡科目

00536 古代汉语

02232 电工技术基础

02387 工程测量

00161 财务报表分析(一)

02400 建筑施工(一)

四、持证入场: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军官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凭“三证”参加考试。凡是准考证、考试通知单丢失的,须于考试当周到各区、市招考办或青岛市招考办核实身份,开具准考证明。身份证丢失的考生,可持本人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

五、诚信应考: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生进入考场不得将书籍、纸张、通讯工具等带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科目可携带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带出场外。违反考试纪律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市招考办咨询、投诉电话:85786229。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

青岛市2017年10月高教自考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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