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2016-11-21来源:易贤网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6 年11月21 日— 11月29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和平区湖北路14号

通讯地址(邮编):300042

电 话:83606052

联系人: 李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2016年11月21日

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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