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初试合格者,须参加我校复试。
①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采用笔试、面试或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除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之外,其余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加试方式为笔试。
②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在5 月中下旬,地点在厦门大学。具体复试细则、时间和地点安排请关注各院系通知。
③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推荐信由考生在复试时直接相关院系。
2017年厦门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