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巴彦淖尔市矿山救护支队招聘政府购买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6-11-17来源:巴彦淖尔人才网

为了解决巴彦淖尔市矿山救护队人才短缺的实际,提升矿山救护队应急救援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政府购买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岗位工作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应聘条件

应聘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矿山救护工作,1989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5、该岗位从事矿山井下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按《矿山救护规程》要求,应聘人员须为男性;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它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矿山救护工,招聘人数:5名。

四、招聘范围

1、具有巴彦淖尔市户籍人员;

2、学历要求:应聘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或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到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专业要求:采矿工程、煤炭开采技术、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安全工程、法律专业;退役士兵不限专业。

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服役期满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须持有退役相关证件)。

以上条件中,所需各类证件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前。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巴彦淖尔人才网(网址http://www.bynerc.com)。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9:00—11月25日18:00。

3、应聘人员须用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注:应聘人员只能凭上述三类证件参加考试,其他证件无效,请广大应聘人员注意,如有丢失及时办理)。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尺寸:高160像素,宽120像素)。在填写个人简历(限200字以内)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5、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资格审查通过后,点击“打印表格”打印《报名表》(注: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所有应聘人员都要打印报名表,在资格复审时需要携带)。

6、应聘人员须如实、准确、完整填报报名相关信息,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6日18:00。初审单位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将在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将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照片等原因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初审结果。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申请批准后,适当降低笔试开考比例。

(四)报名成功的人员须登陆巴彦淖尔人才网(网址http://www.bynerc.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详见报名结束后发布的补充公告,请及时关注。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六、笔试

(一)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二)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报名结束后发布的补充公告,请关注巴彦淖尔人才网(网址http://www.bynerc.com)。

(三)应聘人员凭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二代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卷面实际得分计算,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七、资格复审

(一)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如达不到3∶1面试比例,经申请批准后,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岗位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退役军人需携带退伍相关证件。

八、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

2、应聘人员须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民族加分)×50%+面试成绩×50%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进入体检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面试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监督举报电话:13314789966。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公告由市安监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人才网(网址http://www.bynerc.com)上发布,请予关注。

政策咨询电话:

0478-8528031 0478-852800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478-8527514

监督举报电话:

13314789966

巴彦淖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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