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2016-11-15来源:华南农业大学网

华南农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2017年采用“申请考核制”考试方式选拔招收博士研究生,第一时段计划招收3名(含普通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第二时段招生人数视学校分配给我院总指标数安排。

一、培养目标和学制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学制为三年。

二、报考条件、报名时间和方法、资格审查

依照《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报名材料请寄: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20-85280066;邮编:510642。

学校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初选阶段。

三、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选拔程序

(一)初选

学院组成初选审核学科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英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满分100分,其中英语能力30分、科研潜质40分、基本素质30分),实行每位专家独立评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在招生导师同意的基础上,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第一时段进入复选的名单于2016年12月12日前在学院网页公布。第二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选

学院组成复选考核小组,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包括学生的学科背景、英文水平、专业素质、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等。

1、笔试

主要考核专业能力,满分100分。

2、面试

(1)英文使用能力:主要考核阅读及翻译英文文献以及英文交流能力。满分100分。

(2)学术报告:考生以PPT形式用15分钟时间介绍个人简历、在学期间研究工作进展或硕士论文的主要结果、发表论文情况、未来工作设想以及取得的其他成绩等,考核小组成员提问,满分100分。

(三)成绩公布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在材料与能源学院主页公布所有复选考生的初选成绩、复选成绩以及总成绩。

总成绩=初选成绩(15%)+笔试成绩(15%)+英文使用能力成绩(20%)+学术报告成绩(50%)。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审核后于2017年1月10日前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学校和学院都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二)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三)学院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020-85280319;

E-mail:linnan@scau.edu.cn、zhuangjl@scau.edu.cn

五、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部门:华南农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

招生咨询热线:020-85285026(庄老师);

电子邮件:zhuangjl@scau.edu.cn;

招生专业目录请查询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

六、其他说明

在学院的实施细则中如有未尽事宜,请参照《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有关文件或通知。

华南农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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