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2016-11-10来源:华南农业大学网

依据《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制订本院《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一、培养目标和学制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学制为三年。

二、考试选拔方式

我院第一时段拟招生人数为6名(含普通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第二时段招生人数视学校分配给我院总指标数安排。所有考生统一参加学院的申请审核制考试方式选拔。

三、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四、报考条件、报名时间和方法、资格审查

依照《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申请者材料请寄: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收;联系电话:020-85280066;邮编:510642。

学校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初选阶段。

五、选拔程序

(一)初选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英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满分100分,其中英语能力20分、科研潜质50分、基本素质30分),实行每位导师独立评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再以专业为单位,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在招生导师同意的基础上,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第一时段进入复选的名单、复试时间及地点于2016年12月12日前在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主页公布。初选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复选阶段。第二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选

1.笔试

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笔试(120分钟),满分100分

2.英文使用能力

阅读翻译英文文献(5分钟),满分100分

3.学术报告

考生以PPT形式介绍本人的简历、在学期间研究工作进展或硕士论文的主要结果、发表论文情况及研究工作设想等,工作小组成员随机提问(15分钟),满分100分

4.综合素质

考察考生身心素质、合作精神、奉献精神等综合能力和素质。

(三)体检

依照《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六、成绩公布和确定拟录取人选

学院在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主页公布所有复选考生的初选成绩、复选成绩和总成绩,总成绩=初选成绩(40%)+笔试成绩(15%)+英文使用能力成绩(15%)+学术报告成绩(25%)+综合素质成绩(5%)。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2016年12月30日前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2017年1月10日前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学校和学院都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3.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联系电话:85280255

联系人:林老师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

85280066(研招办)、85281301(纪委);

E-mail:yzb@scau.edu.cn(研招办)、jjjc@scau.edu.cn(纪委)。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二○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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