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赤峰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注意事项
2016-11-08来源:易贤网

2016年度赤峰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应聘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应聘者招聘所报岗位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在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定向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时间为11月14日至 11月18日,普通岗位的资格初审时间为11月22日至 11月26日。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旗县区人社部门和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的3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蒙授生定向职位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将其定向职位合并到相应非定向职位内。无法合并的岗位,取消定向限制向社会公开报名。放开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根据报名情况,紧缺专业岗位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经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旗县区人社部门申请,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

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3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收取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无特殊情况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定向岗位交费时间:

2016年11月14日9:00至11月18日17:00时。

普通岗位交费时间:

2016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7日17:00时。

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就近到各旗县区人社部门或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定向岗位应聘者于2016年11月14日—11月18日办理,普通岗位应聘者于2016年11月22日—11月27日办理。

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报考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就近到各旗县区人社部门或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定向岗位应聘者于2016年11月14日—11月18日办理,普通岗位应聘者于2016年11月22日—11月27日办理。

2016年度赤峰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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