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条件
选拔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外,必须道德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同时,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市卫生信息中心副主任公开选拔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或聘用在九级管理岗位3年以上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以上人员;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5.具有卫生信息化管理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
(二)市献血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公开选拔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或聘用在九级管理岗位3年以上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以上人员;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5.具有卫生宣传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单位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2016年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选拔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