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结合汤原县职业技术学校职、普教师岗位需求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高中专业教师和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考试及考核的办法择优录用。
二、学校简介
汤原县职业技术学校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始建于1975年9月,原名汤原县五七·大学, 1998年升格为副处级事业单位,2002年7月经批准更名为汤原县职业技术学校,2005年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校园占地面积40290.8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2521平方米。核定编制134人。现有教职工107人,职教专业教师22人,双师型教师11人。普通高中设有教学班12个。职业高中设有教学班6个并开设畜牧兽医、工艺美术、机械加工、运动与建身、计算机应用、电子技术应用、社会文化艺术、汽车运用与维修八个专业。学校设有14个实训实验室。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职业高中专业教师7人,分别为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1人、机械加工技术2人、计算机应用1人、畜牧兽医1人、工艺美术1人、社会文化艺术(西洋管乐方向)1人。
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2人,分别为地理教育学科1人、政治教育学科1人。
四、招聘对象
(一)职业高中专业教师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在职业院校从事专业实操教学经历或相应岗位技能证书的人员。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二)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
1、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地理和政治专业的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4、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处罚的人员和曾开除公职的人员;
(2)学籍中有考试作弊记录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县政府网站等有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
2、报名地点及费用
报名地点:汤原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县教育体育局一楼)
3、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并为本人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一寸彩色照片4张,联系电话必须留两个号码备用。现场填写《汤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则相应缩减、合并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三)资格确认
职业高中专业教师主要审核毕业证、专业技能证,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需出具相应学科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所有报考证件均要求准备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笔试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政策性加分按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执行)。符合项目生加分条件人员,在报名时需一并提交省市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报名时如不能提供有关项目生的佐证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
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仿真试讲方式,面试内容:职高、普高分别为本专业、本学科教材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完全一致的,再分别以学历高低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再完全一致的,重新面试确定人选。待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体检考核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用人单位到县编办和县人社局办理落编和录用审批手续。
(八)聘用和管理
1、用人单位必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新聘人员试用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2、所有正式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五年内不得辞职或调出县外工作。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汤原县教育体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 徐永刚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马春杰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林英胜 县财政局局长
周 维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那春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程平安 县纪检委副书记
张忠宝 县人社局副局长
周 正 县编委办副主任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汤原县教体局人事股,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整个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八、其他有关事宜
1、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须留下有效的两个联系电话,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或因个人原因无法与报考人取得联系的、录取后不能如期提交本人人事档案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复审、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任何招考。
4、本次工作由汤原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咨询电话:0454-7612832
汤原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