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人须按照中山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学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一、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有2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5、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6、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英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1)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2)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50分,或者大学英语六级≥426分,或者托福成绩≥90分,或者雅思成绩≥6.0分。
7、《中山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三、招生类别及人数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招生专业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我院2017年的招生计划数,包含了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招生人数,“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计划将于网上报名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申请人留意网上信息。
四、报名程序
1、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11月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提交纸质材料。
网报成功后,请将以下纸质申请资料寄(送)达学院办公室研究生秘书老师处(自备信封统一装入)。截止至2016年11月30日仍未收齐材料者,视为放弃报考。
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3)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4)成绩单: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需就读学校的教务或研究生主管部门盖章)。
(5)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所获得学术奖励、授权发明专利、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或学位论文等。
(6)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7)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8)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或截止日未收齐报考材料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注:①以上申请材料请按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不予受理;
②所提交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③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3、邮寄地址或直接递交
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大楼A101),邮编:510006(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电话:(020)39332759
五、材料审核
学院研究生秘书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评议,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并于12月中旬在学院网站公示。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和素质、分析和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于2017年1月上旬进行,具体安排与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一同公布。
1、笔试
《专业综合知识》由学院统一安排笔试,时间3小时,总分100分。
2、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英语》、《综合能力》、《科研素养与潜力》。面试满分为500分,其中《英语》100分、《综合能力》100分、《科研素养与潜力》300分。每位考生面试约50分钟。
考核内容:包括个人英语能力、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准备20分钟左右PPT介绍科研经历和成果、拟开展研究工作设想等。
七、录取
1、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各学科方向按报考导师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
3、英语和综合能力成绩低于60分、科研素养与潜力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调剂
若学科方向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收报考我院其他学科方向的富余考生调剂申请,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若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的调剂申请。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及学校专家组审批后参加综合考核。
九、学费及奖助金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及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查询网址http://graduate.ssu.edu.cn/
十、其他
1、学费缴纳、最长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生住宿等按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前请先与导师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导师相关介绍参见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
十一、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黄老师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大楼A101),邮编:510006
电话:(020)39332759
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http://sese.sysu.edu.cn/),查看招生信息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