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本县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在编在职教师除外),在乡镇(街道)、部门工作满二周年(时间计算截止到2016年10月31日),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二)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
(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资格以上的或担任副股级2年,正股级1年以上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选调岗位 | 选调对象 | 性别 | 所学专业要求 | 选调人数 |
价格检查分局 | 公务员或 参公管理人员 | 女 | 建筑类、土木类、经济学门类、管理学门类、法学类 | 1 |
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编在职教师除外) | 男 | 建筑类、土木类、经济学门类、管理学门类、法学类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