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温州市住建委所属事业单位选调资格和条件
2016-09-13来源:易贤网

选调资格和条件

1、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中共党员;

2、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应用文秘类专业(专业参照2016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5、具有三年以上办公室文秘工作经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7、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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