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6-09-12来源:浙江省人事考试网

因工作需要,经省公务员局同意,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决定公开选调8名公务员、2名省行政法制研究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在本省内县级以上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中选调,省级机关符合条件者也可报考。

二、选调职位和人数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公务员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8名,省行政法制研究室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2名。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规定应当具有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公务员身份, 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正科级及以下职务。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本科为非法学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三)报考省行政法制研究室参公人员职位的需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敬业勤奋,清正廉洁;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工作时间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六)身体健康,适应机关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四)未满服务地或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五)新提任领导干部尚在试用期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办法及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

2.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3.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www.zjfzb.gov.cn)。

(二)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23日上午9:00至9月28日下午16:00。报考人员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按要求报名。报考人员对网上注册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2.资格初审。2016年9月23日9:00至9月29日下午16:00,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最低比例为8:1。若低于上述比例,将核减选调计划。

3.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10月19日9:00-10月21日24:00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准时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时间:10月2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在杭州市设考点,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

2.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组织考察对象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选调情形的,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在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其公开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递补对象,并进行考察、体检和公示等相关程序。

咨询电话:0571-87052902,87053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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