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丽水龙泉市委组织部选调条件
2016-09-07来源:易贤网

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龙泉市户籍;

3.有一定的党务、组织人事工作经验,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为突出的文字综合能力或潜力;

4.年龄要求:部机关综合管理职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3日后出生);

干部档案管理职位年龄要求在45 周岁及以下(1971年9月13日后出生),并具有2年以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经历;

电教中心选调职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3日后出生);

党代表联络办公室选调职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13日后出生);

5.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没有不良纪录;

6.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7.符合报考职位其他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委培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本次公开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6年9月13日。报考职位对报名范围及条件的特殊要求详见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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