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考务日程通知
2008-11-28来源:云南省财政厅

2009年全国会计职称考试定于2009年5月16日、 17日举行。云南省2009年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并且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点必须设在州、市政府所在地。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州、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县级考点进行适当撤并和集中。

二、考试报名条件

所有报考人员必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还应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中级会计职称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大专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报考人员需要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

2009年度会计职称考试将继续使用2008年全国会计考办制订的考试大纲。各地各报名点不得自行搭售或推销其他渠道的考试用书和辅导材料(征订通知财政部下达后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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