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考查目标
本科目主要考察考生的艺术创作能力,考生须掌握以下三种创作方式中的任意一种:1、数字媒体设计;2、数字音乐。
Ⅱ.考查范围
本科目对上述三方面的考查内容及要求如下:
1、数字媒体设计
主要考查考生对品牌文化、品牌设计的理解及其对品牌视觉设计的表现与实现能力。
2、数字音乐
主要考查考生在和声、配器、复调、曲式方面的综合运用能力,在现代音乐方面的创作和编配能力,包括在和声、配器、复调、曲式方面的综合运用。要求考生对音乐创作有新颖的想法,对音乐编配有自己的理解。
Ⅲ.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总分数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题型
创作题(2题中选做1题,共150分)
Ⅳ.试题示例
一、创作题(2题中选做1题,每小题150分,共150分,多选不计分。)
1、数字媒体设计:
要求考生根据提供的品牌背景资料与要求,进行品牌分析,并手绘完成相关视觉设计方案。表现工具及色彩不限,工具考生自备。
2、数字音乐命题创作
根据所提供的钢琴曲或歌曲,为其进行重新编配。须标注出调性和声,进行编配的乐器可自行选择,但不可少于四种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