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兴县信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选调公务员,主要从事接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性、择优性、适岗性原则。
二、选调人数
公务员1名。
三、选调范围
本县范围。
四、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纪律,作风正派,热爱信访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新录用到乡镇(街道、园区)工作的,需满5周年(含试用期)。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后出生)。
4、公务员编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选调程序、方法和步骤
1、在长兴人才网公布选调公告,接受本人报名或组织推荐。
报名及推荐时间: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7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长兴县信访局办公室(长兴县行政中心E117室)。
携带材料:近期个人2寸免冠彩照2张;《长兴县信访局公务员选调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由所在单位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2、县信访局对报名及组织推荐的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一定形式的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人进入考察。
4、考察后,根据面试、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取的原则提出选调人选的建议。
5、确定的选调人选在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联系方式:长兴县信访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6031901
长兴县信访局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