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气象局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2-02-16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2年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安排,现将北京市气象局公务员录用面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职位及分数线

职位代码 面试最低分数线 备注
0901401002 114.3
0901401003 104.5
0912401001 111.3

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准考证号 姓名 准考证号 姓名
401171342019 吴倩 401139331826 周莉
401171350604 杨姝 401171051124 乔亚茹
401137050828 李会群 401139461102 宋佳颖
401170591219 孙丹

三、面试确认

请上述考生于2012年2月18日前将本人有关情况通过E-mail发送到xin2009ad@126.com,标题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面试”;内容中请填写以下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基层工作经历及年限、目前所在学校或单位(包括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等,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若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在2月18日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10-68400862。对于进入面试的考生在确认参加面试后放弃面试资格的,最迟必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局,随意放弃面试资格的,有关情况将被记录在案,并上报国家公务员局。

四、面试相关材料

请考生于2月18日前通过传真(传真号:010-68400862)将以下材料传真至我局(面试报到时需携带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登记表(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2份,贴好照片(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三)已获得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外语等级证书。

(五)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表格上须注明培养方式,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和学生证复印件。

2、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和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复印件。其中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需同时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的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3、待业人员: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面试日期、地点及要求

1.面试时间:2月23日上午9:00开始,请考生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参加面试顺序抽签。截止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北京市气象局四楼会议室,候考地点:北京市气象局三楼接待室。

3.报到地点:2月22日下午15:00-17:00在北京市气象局人事处(401室)报到。报到时请考生携带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2012年2月22日下午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44号。

交通路线:西客站乘437到车道沟桥东;北京站乘地铁到西直门换乘360、334、347、632到车道沟桥东;从白石桥乘360、334、347到车道沟桥东。

4.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地点和考场,已携带的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六、体检安排

凡参加面试的考生,均按相关规定进行体检。

体检时间:2月24日上午在北京统一进行(具体将发邮件通知个人),体检费用由北京市气象局承担。

体检注意事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做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确定考察对象

在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结合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考察。

进入考察阶段,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将不予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欣

联系电话:010-68400789

北京市气象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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